事项名称 | 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审批 | ||
实施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民政局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法定时限 | 30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4工作日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法定依据 | 《殡葬管理条例》(1997年7月21日国务院令225号,2012年11月9日予以修改)第三条: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的殡葬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殡葬管理工作。第八条: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批; | ||
办理地址 | 第九师朝阳区绿翔大厦二楼政务服务大厅C-22号窗口 | ||
办理时间 | 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夏季(5月1日-9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冬季10月1日-4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
监督投诉 | 0901-3384483 | ||
咨 询 | 0901-3387037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依据 |
1 | 团(镇)民政部门审查同意建立公墓的申请报告 | 无 |
2 | 项目选址结果文件 | 无 |
3 | 公墓单位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审核意见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