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生育备案 | ||
实施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医疗保障局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法定时限 | 1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1工作日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法定依据 | 关于印发《兵团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细则》的通知(兵医保发〔2019〕14号) | ||
办理地址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北屯市博望西街242号医保政务服务大厅3号窗口 | ||
办理时间 | 夏季(5月1日~9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10月1日~4月30日), 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监督投诉 | 0906-3180675 | ||
咨 询 | 0906-3353210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依据 |
1 | 身份证复印件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