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保安押运公司档案备案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公安局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时限 60工作日 承诺时限 12工作日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依据 《保安守护押运公司管理规定》第十二条:保安守护押运公司应当建立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档案管理、心理健康辅导测试等制度,并将人员信息录入保安监管信息系统。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档案应当保存至自其离职之日起5年以上;原因不明自行离职的,应当保存至自其离开公司之日起10年以上。
办理地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秋收大道501号师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新疆阿拉尔市金银川镇健康东路424号金银川垦区公安局新业务楼1楼治安管理大队新疆阿克苏市南大街10号阿克苏垦区公安局3楼治安大队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3:30,周一至周五下午16:00~19:30(夏季)法定节假日除外 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3:30,周一至周五下午15:30~19:30(冬季)法定节假日除外
监督投诉 0997-110
咨 询 第一师阿拉尔市公安局:联系电话:0997-4690119;金银川垦区公安局:联系电话:0997-2318253; 阿克苏垦区公安局:联系电话:0997-2318249。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依据
1 备案登记表 《保安守护押运公司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