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保安押运公司档案备案 |
实施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公安局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法定时限 |
60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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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
12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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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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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
《保安守护押运公司管理规定》第十二条:保安守护押运公司应当建立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档案管理、心理健康辅导测试等制度,并将人员信息录入保安监管信息系统。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档案应当保存至自其离职之日起5年以上;原因不明自行离职的,应当保存至自其离开公司之日起10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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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址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秋收大道501号师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新疆阿拉尔市金银川镇健康东路424号金银川垦区公安局新业务楼1楼治安管理大队新疆阿克苏市南大街10号阿克苏垦区公安局3楼治安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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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3:30,周一至周五下午16:00~19:30(夏季)法定节假日除外 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3:30,周一至周五下午15:30~19:30(冬季)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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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 |
0997-110 |
咨 询 |
第一师阿拉尔市公安局:联系电话:0997-4690119;金银川垦区公安局:联系电话:0997-2318253; 阿克苏垦区公安局:联系电话:0997-23182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