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依据 |
1 |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申请文件 |
《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6月22日国务院令第100号公布,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令第676号修订) |
2 |
拟建项目施工平面图、涉及影响改变城市绿化规划、绿化用地性质,临时占用城市绿地或修剪、移植、砍伐树木平面图,树木移植、大修件方案(含现树木位置图) |
《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6月22日国务院令第100号公布,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令第676号修订) |
3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6月22日国务院令第100号公布,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令第676号修订) |
4 |
古树名木移植专家论证意见 |
《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6月22日国务院令第100号公布,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令第676号修订) |
5 |
城市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及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绿化设计变更方案和图纸 |
《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6月22日国务院令第100号公布,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令第676号修订) |
6 |
项目完工后恢复协议(包括恢复承诺书、恢复具体时间和方案) |
《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6月22日国务院令第100号公布,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令第676号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