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出具公路工程参建单位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 |
实施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交通运输局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法定时限 |
15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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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
3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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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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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第24条规定“通过竣工验收的工程,由质量监督机构依据竣工验收结论,按照交通部规定的格式对各参建单位签发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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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址 |
石河子市北三东路1号党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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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冬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夏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双休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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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 |
电话投诉:石河子市政府服务热线:0993-12345;石河子市党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投诉电话:0993-2068351 ;石河子市12345政府热线网:http://12345.shz.gov.cn/cns-bmfw-wsbsdt/website/pages/newadd/mayorbox.html |
咨 询 |
电话0993—2016719;石河子市北三东路1号党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窗口网上咨询地址:http://zwfw.xjbt.gov.cn/hdjl/new/tohdjl.jspx?COLLCC=1462363498&tstype=0&areaId=660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