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应急管理局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时限 9工作日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依据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55号)第十九条
办理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常州街189号十二师师部应急管理局窗口、
办理时间 全年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3:30,下午14:30--18: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监督投诉 投诉电话:0991-3836048
咨 询 联系电话:0991-3751300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依据
1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
2 工商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
3 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合格证
4 零售点及其周围安全条件说明
5 为从业人员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证明材料
6 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