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对艺术品经营单位存在法律、法规和国家禁止的经营行为的处罚
实施机构
新疆兵团第七师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办件类型
无
法定时限
60工作日
承诺时限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依据
办理地址
办理时间
监督投诉
0992-6687316
咨 询
0992-6687370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