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对艺术品经营单位存在法律、法规和国家禁止的经营行为的处罚
实施机构 新疆兵团第七师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办件类型
法定时限 60工作日 承诺时限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依据
办理地址
办理时间
监督投诉 0992-6687316
咨 询 0992-6687370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