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二级及以下) |
实施机构 |
新疆兵团第一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法定时限 |
20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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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
4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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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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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1998年7月20日国务院令第248号,2010年12月29日予以修改)第九条: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产、专业技术人员和开发经营业绩等,对备案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核定资质等级。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核定的资质等级,承担相应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0年3月29日建设部令第77号,2015年5月4日予以修改)第十一条:……二级资质及二级资质以下的审批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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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址 |
第一师阿拉尔市幸福路737号行政服务大厅工程项目建设审批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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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 上午 10:00 - 13.30, 周一至周五 下午 15:30 - 19:00(春冬季),除节假日外;周一至周五 上午 10:00 - 14:00, 周一至周五 下午 16:00 - 19:30(夏秋季),除节假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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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 |
0997-6352625 |
咨 询 |
0997-63770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