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博物馆陈列展览主题、展品说明、讲解词等备案 | ||
实施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法定时限 | 10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2工作日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法定依据 | 【行政法规】《博物馆条例》(2015)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博物馆举办陈列展览的,应当在陈列展览开始之日10个工作日前,将陈列展览主题、展品说明、讲解词等向陈列展览举办地的文物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 ||
办理地址 | 第九师朝阳区绿翔大厦二楼政务服务大厅C-22窗口 | ||
办理时间 | 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夏季(5月1日-9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冬季(10月1日-4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
监督投诉 | 0901-3386272 | ||
咨 询 | 0901-6110628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依据 |
1 | 备案申请 | 符合《博物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博物馆举办陈列展览的,应当在陈列展览开始之日10个工作日前,将陈列展览主题、展品说明、讲解词等向陈列展览举办地的文物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
2 | 陈列展览主题 | 符合《博物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博物馆举办陈列展览的,应当在陈列展览开始之日10个工作日前,将陈列展览主题、展品说明、讲解词等向陈列展览举办地的文物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
3 | 讲解词 | 符合《博物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博物馆举办陈列展览的,应当在陈列展览开始之日10个工作日前,将陈列展览主题、展品说明、讲解词等向陈列展览举办地的文物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
4 | 展品说明 | 符合《博物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博物馆举办陈列展览的,应当在陈列展览开始之日10个工作日前,将陈列展览主题、展品说明、讲解词等向陈列展览举办地的文物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