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对涂改、伪造、倒卖、出租、出借、挂靠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或者许可文件,向负责监督检查的机构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的真实材料等行为的处罚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农业农村局 办件类型
法定时限 90工作日 承诺时限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依据
办理地址
办理时间
监督投诉 0991-3837096
咨 询 0991-3663132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