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权限内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时限 4工作日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172项: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实施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办理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青年路775号兵团政务服务中心2楼大厅 20号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10:00-13:30,下午15:00-18:30(冬夏时间一致)
监督投诉 投诉电话:0991-96359,0991-2890227
咨 询 联系电话:0991-2896547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依据
1 地质报告单行本
2 初步设计报告 审批的主件
3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申请表
4 要求审批的申请函 受理审批的依据
5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 复核初步设计与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