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博物馆陈列展览主题、展品说明、讲解词等备案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时限 10工作日 承诺时限 1工作日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依据 【行政法规】《博物馆条例》(2015)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博物馆举办陈列展览的,应当在陈列展览开始之日10个工作日前,将陈列展览主题、展品说明、讲解词等向陈列展览举办地的文物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办理地址 第十四师昆玉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政务服务大厅B13窗口
办理时间 夏季(5月1日~9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10月1日~4月30日), 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监督投诉 bt14swtglj@163.com
咨 询 0903-2066315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依据
1 申请书 《博物馆条例》第三十一条:博物馆举办陈列展览的,应当在陈列展览开始之日10个工作日前,将陈列展览主题、展品说明、讲解词等向陈列展览举办地的文物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2 展览主题说明讲解词具体内容 《博物馆条例》第三十一条:博物馆举办陈列展览的,应当在陈列展览开始之日10个工作日前,将陈列展览主题、展品说明、讲解词等向陈列展览举办地的文物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