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道路货运经营许可(变更) | ||
实施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交通运输局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法定时限 | 1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1工作日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法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04年4月30日国务院令第406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五条: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分别提交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一)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以外的货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二)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向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三)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无需按照本条规定申请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及车辆运营证。 | ||
办理地址 | 新疆图木舒克市人民北路8号图木舒克市交通运输局业务大厅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夏、冬季时间一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监督投诉 | 投诉电话: 0991-2896634 | ||
咨 询 | 咨询电话:0998-5701565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依据 |
1 | 身份证明 | 《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第二章第一节 |
2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第二章第一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