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对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未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的行政处罚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办件类型
无
法定时限
90工作日
承诺时限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依据
办理地址
办理时间
监督投诉
投诉电话:0991-96359,0991-2899335
咨 询
联系电话:0991-2890385,0991-2899332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