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核发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时限 1工作日 承诺时限 1工作日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依据 【规章】《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16号)第二十条测试等级证书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统一印制,由省级语言文字工作办事机构编号并加盖印章后颁发。
办理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青年路775号兵团政务服务中心二楼30号窗口
办理时间 兵团政务服务大厅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10:00-13:30,下午15:00-18:30(冬夏时间一致)
监督投诉 投诉电话:0991-96359
咨 询 联系电话:0991-2896643,0991-2896287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依据
1 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 普通话水平核准
2 核发申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