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审批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时限 1工作日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1995年8月29日主席令第55号,2009年8月27日予以修改)第四十六条: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体育设施的,必须经体育行政部门和建设规划部门批准。
办理地址 石河子市东三路与南二路交叉路口往东约200米石河子市民中心三楼行政审批服务区文体广旅局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周一至周四下午15:30~19:30(夏季下午16:00~20:00)夏季(5月1日~9月30日),冬季(10月1日~4月30日)
监督投诉 石河子市开发区党政服务中心文体广旅局,联系电话:0993-2014382 电话投诉:石河子市政府服务热线:0993-12345;石河子市市民中心投诉电话:0993-2068322 ; 第八师石河子市政府网“互动交流-市长信箱“网址”:http://www.shz.gov.cn/hdjl/letter.html
咨 询 八师石河子市文体广旅局体育科(广播电视科),0993-2068599。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依据
1 申请表
2 使用计划书
3 规范使用、按期归还保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