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在乡复员军人定期生活补助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退役军人事务局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时限 1工作日
事项类型 行政给付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依据 【行政法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2号)第四十四条复员军人生活困难的,按照规定的条件,由当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给予定期定量补助,逐步改善其生活条件。
办理地址 第十四师昆玉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政务服务大厅A04窗口
办理时间 夏季(5月1日~9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10月1日~4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监督投诉 0903-6453207
咨 询 0903-2567007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依据
1 退伍证
2 身份证
3 户口本 军人优待抚恤条例
4 银行卡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