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大型工程机械设备牌证核发(注册登记)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农业农村局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时限 5工作日 承诺时限 1工作日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依据 【地方政府规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型工程机械设备和车辆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7)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大型工程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其所属的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构(以下简称农机监理机构)负责实施;公安机关负责大型车辆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安全生产监督、质量技术监督、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商务、水利、林业等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大型工程机械设备和车辆安全相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大型工程机械设备实行登记制度,大型工程机械设备驾驶人员应当取得驾驶证或者操作证。 上道路行驶的大型工程机械设备的牌照、驾驶证核发和安全监督管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农机监理机构实施。 第十六条:大型工程机械设备投入使用前,其所有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明、大型工程机械设备来历凭证、整机出厂合格证明等材料,向住所地农机监理机构申请注册登记;农机监理机构对安全技术状况符合技术要求的大型工程机械设备,予以登记并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新购置的大型工程机械设备免于安全技术检验。 大型工程机械设备使用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其所有人应当申请变更登记。
办理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五一农场路口农科所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 10:00 - 14.00, 周一至周五 下午 15:30 - 19:30(冬季)除节假日外; 周一至周五 上午 10:00 - 14:00, 周一至周五 下午 16:00 - 20:00(夏季),除节假日外;
监督投诉 0991-3703260
咨 询 0991-3837096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依据
1 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拓印膜 根据《关于印发大型工程机械设备相关工作规定的通知》(新工机办发[2017]1号)文件,大型工程机械设备登记规定(试行)相关条款
2 大型工程机械照片 根据《关于印发大型工程机械设备相关工作规定的通知》(新工机办发[2017]1号)文件,大型工程机械设备登记规定(试行)相关条款
3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 根据《关于印发大型工程机械设备相关工作规定的通知》(新工机办发[2017]1号)文件,大型工程机械设备登记规定(试行)相关条款
4 大型工程机械年度检验表 根据《关于印发大型工程机械设备相关工作规定的通知》(新工机办发[2017]1号)文件,大型工程机械设备登记规定(试行)相关条款
5 合格证 根据《关于印发大型工程机械设备相关工作规定的通知》(新工机办发[2017]1号)文件,大型工程机械设备登记规定(试行)相关条款
6 来历证明 根据《关于印发大型工程机械设备相关工作规定的通知》(新工机办发[2017]1号)文件,大型工程机械设备登记规定(试行)相关条款
7 大型工程机械所有人身份证明 根据《关于印发大型工程机械设备相关工作规定的通知》(新工机办发[2017]1号)文件,大型工程机械设备登记规定(试行)相关条款
8 大型工程机械设备注册登记/转入申请表 根据《关于印发大型工程机械设备相关工作规定的通知》(新工机办发[2017]1号)文件,大型工程机械设备登记规定(试行)相关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