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河道采砂许可 | ||
实施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水利局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法定时限 | 20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4工作日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法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修正)第三十九条:国家实行河道采砂许可制度。河道采砂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8号,2018年修正)第二十五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下列活动,必须报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涉及其他部门的,由河道主管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批准:(一)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或者淤泥;…… | ||
办理地址 | 第九师朝阳区绿翔大厦二楼政务服务大厅C-23窗口 | ||
办理时间 | 夏季:周一至周五 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冬季:周一至周五 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夏季(5月1日~9月30日)冬季(10月1日~4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
监督投诉 | 监督投诉电话:0901-3384229监督投诉地址:第九师机关楼水利局办公室 | ||
咨 询 | 咨询电话:0901-3384362咨询地址:第九师机关楼4楼4-24水利局办公室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依据 |
1 | 采砂开采安全保障方案 | 无 |
2 | 采砂开采方案 | 无 |
3 | 采砂场的环评批复 | 无 |
4 | 河道采砂承诺书 | 无 |
5 | 河道采砂度汛方案 | 无 |
6 | 管理人员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登记表 | 无 |
7 | 采砂点水土保持批复 | 无 |
8 | 采砂申请表 | 无 |
9 | 营业执照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