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对 一、二、三级裁判员技术等级的认定 | ||
实施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法定时限 | 90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4工作日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法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三十条:“ 国家实行运动员技术等级、裁判员技术等级和教练员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制度。”《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第十七条:三级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标准:年满18周岁中国公民,具备高中以上学历,能够掌握和运用本项目竞赛规则和裁判法,经培训并考核合格者。第十八条:二级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标准:具有一定的裁判工作经验;任本项目三级裁判员满一定年限,能够掌握和正确运用本项目竞赛规则和裁判法,经培训并考核合格者。第二十三条:“ 各全国单项协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体育主管部门或同级地方单项协会可根据本项目、本地区开展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的条件,组织一级(含)以下的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等工作。” | ||
办理地址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教导旅东路304号第十三师新星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1、2号综合窗口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10:00-18:30(全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监督投诉 | 投诉电话:0902-2351837 | ||
咨 询 | 电话咨询:0902-2566690 现场咨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教导旅东路304号第十三师新星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1、2号综合窗口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依据 |
1 | 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表 | 无 |
2 | 一寸彩色免冠照片 | 无 |
3 | 参加兵团级以上比赛相关证明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