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生育登记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卫生健康委员会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时限 10工作日 承诺时限 1工作日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完善生育登记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人口发〔2021〕21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办理地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绿翔大厦二楼服务大厅C-22,C-23号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夏季(5月1日~9月30日); 周一至周五 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冬季(10月1日~4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监督投诉 0901-3384094/96359
咨 询 0901-6110628/96359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依据
1 落户方居民户口簿(落户方是军人的,应当提交军人工作证件和居民身份证件)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完善生育登记制度的指导意见
2 结婚证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完善生育登记制度的指导意见
3 出生医学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