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职业培训补贴申领(职业培训方面)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时限 90工作日 承诺时限 18工作日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依据 1.《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8号)第十条:失业保险基金用于下列支出:……(四)领取失业保险 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补贴,补贴的办法和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2.《关于适当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5号)全文。3.《关于东部7省(市)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95号)全文。4.《关于东部7省(市)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32号)全文。
办理地址 第九师朝阳区绿翔大厦四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冬季(10月1日~4月30日):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监督投诉 0901-7682646
咨 询 0901-7682625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依据
1 职业培训班报备表 .《关于适当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