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自行实施义务教育审批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教育局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时限 4工作日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四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批准招收适龄儿童、少年进行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应当保证所招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的,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办理地址 第十四师昆玉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政务服务大厅A03窗口
办理时间 夏季(5月1日~9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10月1日~4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监督投诉 0903-2566368
咨 询 0903-2566002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依据
1 办学章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年3月18日主席令第45号,2015年12月27日予以修改)第十四条、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八条、第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
2 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年3月18日主席令第45号,2015年12月27日予以修改)第十四条、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八条、第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
3 民办学校申报审批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年3月18日主席令第45号,2015年12月27日予以修改)第十四条、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八条、第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
4 设立申办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年3月18日主席令第45号,2015年12月27日予以修改)第十四条、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八条、第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
5 消防验收意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年3月18日主席令第45号,2015年12月27日予以修改)第十四条、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八条、第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
6 租赁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年3月18日主席令第45号,2015年12月27日予以修改)第十四条、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八条、第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
7 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年3月18日主席令第45号,2015年12月27日予以修改)第十四条、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八条、第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
8 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年3月18日主席令第45号,2015年12月27日予以修改)第十四条、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八条、第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