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扩建或者改建用于生产第二、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的设施建设审批和竣工验收 不收费 支持邮寄 好差评 评价
事项名称 | 新建、扩建或者改建用于生产第二、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的设施建设审批和竣工验收 | ||||
事项编码 | 119900007452265731200010700100003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
实施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局 | 实施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
设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1995年国务院令第190号发布,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修订)第八条:“新建、扩建或者改建用于生产第二类、第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的设施,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化学工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化学工业主管部门审查签署意见,报国务院化学工业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网上申请 网上预约 | ||
服务对象 | 法人 | 受理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局 | ||
受理条件 | 申请资料真实、完备、准确 | ||||
数量限制 | 无限制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
法定时限 | 40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4工作日 | 事项主题 | |
办理时限说明 | 承诺4个工作日办结(不包括材料退回修改,现场勘察,专家评审,主管部委审批时间) | ||||
申请材料 | 查看材料 | ||||
联办机构 | 无 | ||||
结果名称和样本 | 关于对XXXX项目验收的通知 样本下载 | ||||
办理地点 |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青年路775号兵团政务服务中心2楼大厅34号窗口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10:00-13:30,下午15:00-18:30(冬夏时间一致) | ||||
咨询方式 | 0991-2694151,0991-2896548 | ||||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 无 | ||||
办理流程图 | 查看流程图 | ||||
预约办理 | 支持 | ||||
网上支付 | 不支持 | ||||
进度与结果查询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 ||||
物流快递 | 支持 | ||||
常见问题 |
问:暂无常见问题 答:暂无 |
||||
监督投诉 | 0991-96359;0991-28968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