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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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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发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 不收费 支持邮寄 好差评 评价



事项名称 核发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
事项编码 11990100010628715M366010905500001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公安局 实施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2017年)第一百一十三条:境外机动车入境行驶,应当向入境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临时通行号牌、行驶证。临时通行号牌、行驶证应当根据行驶需要,载明有效日期和允许行驶的区域。入境的境外机动车申请临时通行号牌、行驶证以及境外人员申请机动车驾驶许可的条件、考试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机动车登记规定》(2012年公安部令第124号)第四十五条: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 (一)未销售的; (二)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 (三)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 (四)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形式    网上申请 网上预约
服务对象 个人,法人 受理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公安局
受理条件 登记审核岗审查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属于未销售的机动车或者因轴荷、总重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的特型机动车的,还应当审查合格证或者进口凭证;属于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后的后尚未注册登记的机动车的,还应当审查机动车来历证明、合格证或者进口凭证;属于科研、定型试验的机动车的;还应审查科研、定型试验单位的书面申请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数量限制 不限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时限 1工作日 承诺时限 1工作日 事项主题 证件办理,交通出行
办理时限说明 1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
联办机构
结果名称和样本 临时行驶车号牌 样本下载
办理地点 阿拉尔市车辆管理所(Z930线3公里处)
办理时间 夏季(5月1日-9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3:30,下午16:00-19:30(夏季)。法定节假日除外。冬季(10月1日-4月30日) 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00(冬季)。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 0997-4613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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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 0997-4618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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