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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申领 不收费 不支持邮寄 好差评 评价



事项名称 失业保险金申领
事项编码 1199030077605337XE300201400800102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 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 职要求的。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 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 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 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2.《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8号)第十条:失业保险基金用于下列支出:(一)失业保险金……。 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 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十六条:城镇企 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 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 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 登记之日起计算……。3.《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第四条: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 定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费,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一)终止 劳动合同的;(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4.《关于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18号)全文。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形式    网上申请 网上预约
服务对象 个人 受理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办机构
受理条件 1.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个月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数量限制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时限 5工作日 承诺时限 1工作日 事项主题 社会保障
办理时限说明 业务审核即时办结;支付时间每月15至17日。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
结果名称和样本
办理地点 图木舒克市刀郎西街1号社保综合楼一楼大厅7至13号社保局综合受理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冬季与夏季时间一致,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 0998-5702018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办理流程图 查看流程图
预约办理 支持
网上支付 不支持
进度与结果查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物流快递 不支持
常见问题

问:本人主动辞职的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因此,本人主动辞职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监督投诉 0998-570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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