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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守护押运公司的设立许可 不收费 不支持邮寄 好差评 评价



事项名称 保安守护押运公司的设立许可
事项编码 119904000106295669366010910100001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公安局 实施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设立依据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2020)第十一条 申请设立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申请书以及能够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八条、第十条规定条件的材料。保安服务公司申请增设武装守护押运业务的,无需再次提交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材料。受理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15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核发从事武装守护押运业务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或者在已有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上增注武装守护押运服务;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网上申请 网上预约
服务对象 法人 受理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公安局
受理条件 申请设立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申请书以及能够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八条、第十条规定条件的材料。保安服务公司申请增设武装守护押运业务的,无需再次提交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材料。
数量限制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时限 30工作日 承诺时限 6工作日 事项主题
办理时限说明 资料齐全,承诺6个工作日办结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
联办机构
结果名称和样本 保安守护押运公司的设立许可证 样本下载
办理地点 可克达拉市镇江西路1166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C143公安局窗口
办理时间 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法定节假日除外)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00-19: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 0999-8189700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办理流程图 查看流程图
预约办理 不支持
网上支付 不支持
进度与结果查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物流快递 不支持
常见问题

问:咨询电话

答:0999-81897000999-8189707

监督投诉 0999-8189701;96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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