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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员因从事工作致伤致残、牺牲的救助、抚恤 不收费 不支持邮寄 好差评 评价



事项名称 人民调解员因从事工作致伤致残、牺牲的救助、抚恤
事项编码 11990400010629582Y300051200400001 事项类型 行政给付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司法局 实施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设立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调解法》第十六条 人民调解员从事调解工作,应当给予适当的误工补贴;因从事调解工作致伤致残,生活发生困难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提供必要的医疗、生活救助;在人民调解工作岗位上牺牲的人民调解员,其配偶、子女按照国家规定享受抚恤和优待。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网上申请 网上预约
服务对象 个人 受理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司法局
受理条件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调解法》第十六条 人民调解员从事调解工作,应当给予适当的误工补贴;因从事调解工作致伤致残,生活发生困难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提供必要的医疗、生活救助;在人民调解工作岗位上牺牲的人民调解员,其配偶、子女按照国家规定享受抚恤和优待。
数量限制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时限 4工作日 事项主题 优待抚恤,其他
办理时限说明 按承诺时限4个工作日办结,如无法及时办结应及时告知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
联办机构 民政系统
结果名称和样本
办理地点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镇江西路1166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司法局C206号窗口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北固山西路1313号司法局B楼104办公室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3:30,周一至周五下午16:00—20:00(夏季)法定节假日除外;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周一至周五下午15:30—19:30(冬季)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5月1日—9月30日),冬季(10月1日—4月30日)
咨询方式 0999-8182488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办理流程图 查看流程图
预约办理 不支持
网上支付 不支持
进度与结果查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物流快递 不支持
常见问题

问:伤残、救助、抚恤金可以由他人代领吗

答:他人不能代领,如有特殊情况,工作人员可以上门服务。

问:领取伤致残、牺牲的救助、抚恤金要带身份证吗?

答:要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监督投诉 0999-8124879 96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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