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国家政务服务平台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试运行)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切换

兵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师市:


团镇:

对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调解员进行表彰奖励 不收费 支持邮寄 好差评 评价



事项名称 对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调解员进行表彰奖励
事项编码 11990400010629582Y300081200200001 事项类型 行政奖励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司法局 实施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设立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六条国家鼓励和支持人民调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人民调解工作所需经费应当给予必要的支持和保障,对有突出贡献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表彰奖励。【规章】《人民调解委员会及调解员奖励办法》(司法部令第15号)第七条 奖励的审批权限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模范人民调解员以及集体和个人的命名表彰,由司法部批准。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优秀人民调解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批准。地(市)、县级司法局(处)表彰的统称先进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先进人民调解员,分别由地(市)、县级司法局(处)批准。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网上申请 网上预约
服务对象 个人,法人 受理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司法局
受理条件 材料真实,加盖推荐单位印章
数量限制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时限 30工作日 承诺时限 6工作日 事项主题 司法公证
办理时限说明 自收到材料之日算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情况下,承诺6个工作日内办结。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
联办机构
结果名称和样本 先进人民调解委员会暨先进人民调解员 样本下载
办理地点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镇江西路1166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司法局C206号窗口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北固山西路1313号司法局B楼104办公室
办理时间 夏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工作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 0999-8182488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办理流程图 查看流程图
预约办理 不支持
网上支付 不支持
进度与结果查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物流快递 支持
常见问题

问:可以连续获得吗

答:可以

问:获奖后颁发奖励证书吗?

答:奖励实施部门制做奖励证书并盖章后向获奖者颁发证书。

监督投诉 0999-8124879 96359

打印     收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