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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表彰奖励 不收费 支持邮寄 好差评 评价



事项名称 对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表彰奖励
事项编码 11990400010629582Y300081200400001 事项类型 行政奖励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司法局 实施机构性质 授权组织
设立依据 【规章】《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3号)第六条 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应当建立健全律师事务所表彰奖励制度,根据有关规定设立综合性和单项表彰项目,对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法治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律师事务所进行表彰奖励。【规章】《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4号)第五条 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应当建立健全律师表彰奖励制度,根据有关规定设立综合性和单项表彰项目,对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法治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律师进行表彰奖励。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网上申请 网上预约
服务对象 个人,法人 受理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司法局
受理条件 符合司法行政机关通知要求
数量限制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时限 30工作日 承诺时限 6工作日 事项主题 司法公证
办理时限说明 承诺办结时限6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
联办机构
结果名称和样本 关于表彰先进律师事务所暨先进律师的决定 样本下载
办理地点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北固山西路1313号一楼司法局B105(公法科);第四师可克达拉市镇江西路1166号政务服务大厅2楼司法局窗口C206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3:30,周一至周五下午16:00~19:30(夏季); 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3:30,周一至周五下午15:30~19:00(冬季)。夏季(5月1日~9月30日),冬季(10月1日~4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999-8189651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办理流程图 查看流程图
预约办理 不支持
网上支付 不支持
进度与结果查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物流快递 支持
常见问题

问:可能连续获得吗?

答:可以

监督投诉 投诉电话:0999-8182673 96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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