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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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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类别/等级变更 不收费 支持邮寄 好差评 评价



事项名称 残疾类别/等级变更
事项编码 11990400MB1694294G300078800100601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可克达拉市残疾人联合会 实施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设立依据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13年9月18日通过)第十条 管理和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网上申请 网上预约
服务对象 个人 受理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可克达拉市残疾人联合会
受理条件 自愿换领。凡符合残疾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及多重残疾人均可申换领残疾人证。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时限 4工作日 事项主题 证件办理
办理时限说明 居住地县级残联在申请材料收齐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指定的残疾评定机构告知申请人。申请人到指定残疾评定机构进行残疾评定。 居住地县级残联收到指定残疾评定机构出具的评定结论1个工作日内录入系统并公示5天。 户籍地县级残联收到居住地残联提交的申请人相关材料后,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打印制作残疾人证并寄出。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
联办机构 卫生健康委(残疾评定机构)
结果名称和样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样本下载
办理地点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学府西路1号可克达拉市人民政府1号楼1层122办公室
办理时间 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10:00-13:30,下午16:00-20:00;冬季: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30.
咨询方式 0999-8182812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办理流程图 查看流程图
预约办理 支持
网上支付 不支持
进度与结果查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物流快递 支持
常见问题

问:未成年人申请残疾人证、申请智力、精神类残疾人证必须提供法定监护人证明材料吗?

答:是的,申请时必须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证明材料。

监督投诉 0999-8182813;96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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