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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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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在语言文字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与表彰和奖励 不收费 不支持邮寄 好差评 评价



事项名称 对在语言文字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与表彰和奖励
事项编码 11990500MB1164891A366080500100001 事项类型 行政奖励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教育局 实施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七条:国家奖励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第七条第三款:各级人民政府对在语言文字和翻译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网上申请 网上预约
服务对象 个人,法人 受理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教育局
受理条件 在语言文字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
数量限制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时限 30工作日 承诺时限 6工作日 事项主题 教育科研
办理时限说明 承诺法定办结时限6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
联办机构
结果名称和样本 表彰通报或决定 样本下载
办理地点 第五师双河市军垦路216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22号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周一至周五下午16:00~19:30(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周一至周五下午16:00~19:30(冬季)。夏季(5月1日~9月30日),冬季(10月1日~4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909-2296018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办理流程图 查看流程图
预约办理 不支持
网上支付 不支持
进度与结果查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物流快递 不支持
常见问题

问:该事项暂无问题

答:无

监督投诉 投诉电话:0909-2296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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