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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延续 不收费 支持邮寄 好差评 评价



事项名称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延续
事项编码 11990800010630858T300011802100002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交通运输局 实施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28日颁布,2007年12月29日,2011年4月22日修订)第二十条:机动车的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由交通主管部门对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实行资格管理,其中专门的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实行资格管理。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学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驶技能的培训,确保培训质量。任何国家机关以及驾驶培训和考试主管部门不得举办或者参与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04年4月30日国务院令第406号,2019年3月2日予以修改)第三十就条: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和机动车驾驶培员培训业务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分别附送符合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网上申请 网上预约
服务对象 法人 受理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交通运输局
受理条件 1.申请人必须依法申请,提供相关资料; 2.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真实、齐全、规范、有效; 3.具备从事该项活动的法定条件。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时限 15工作日 承诺时限 3工作日 事项主题 准营准办,职业资格
办理时限说明 根据法定办结时限的基础上压缩80%,3个工作日办结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
联办机构
结果名称和样本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样本下载
办理地点 石河子市北三东路1号党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冬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夏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双休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993—2090790;石河子市北三东路1号党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窗口网上咨询地址:http://zwfw.xjbt.gov.cn/hdjl/new/tohdjl.jspx?COLLCC=1462363498&tstype=0&areaId=660800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办理流程图 查看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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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快递 支持
常见问题

问:咨询电话是多少

答:0993-2015219

监督投诉 电话投诉:石河子市政府服务热线:0993-12345;石河子市党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投诉电话:0993-2068351 ;石河子市12345政府热线网:http://12345.shz.gov.cn/cns-bmfw-wsbsdt/website/pages/newadd/mayorbo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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