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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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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统计中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检举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不收费 支持邮寄 好差评 评价



事项名称 对统计中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检举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事项编码 11990900010644547F300083400700001 事项类型 行政奖励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统计局 实施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设立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1983年12月8日主席令第九号,2009年6月27日予以修改)第八条统计工作应当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检举统计中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对检举有功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网上申请 网上预约
服务对象 个人,法人 受理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统计局
受理条件 检举统计中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
数量限制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时限 60工作日 承诺时限 12工作日 事项主题 其他
办理时限说明 承诺12个工作日办结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
联办机构
结果名称和样本
办理地点 新疆塔城地区第九师绿翔大厦二楼政务服务大厅C-23窗口
办理时间 夏季(5月1日-9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季(10月1日-4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 0901-3384530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办理流程图 查看流程图
预约办理 支持
网上支付 不支持
进度与结果查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物流快递 支持
常见问题

问:是否收费

答:不收费

监督投诉 0901-3384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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