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国家政务服务平台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试运行)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切换

兵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师市:


团镇:

建设殡仪馆、火葬场审批 不收费 支持邮寄 好差评 评价



事项名称 建设殡仪馆、火葬场审批
事项编码 11991200766808732L300011100800001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民政局 实施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设立依据 《殡葬管理条例》(1997年7月21日国务院令225号,2012年11月9日予以修改)第三条: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的殡葬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殡葬管理工作。第八条:建设殡仪馆、火葬场,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形式    网上申请 网上预约
服务对象 法人 受理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民政局
受理条件 ①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师团规划、公墓发展规划;②有筹建公墓的建设用地,公墓选址不在禁止建造公墓区域内;③公墓建设单位为殡葬事业单位,有筹建公墓的必要经费。
数量限制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时限 30工作日 承诺时限 1工作日 事项主题
办理时限说明 自收到材料之日起,材料准确无误1个工作日内办结。现场勘查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
联办机构
结果名称和样本 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审批表 样本下载
办理地点 兵团第十二师五一农场师党校办公楼5楼516室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3:30,周一至周五下午:16:00-20:00(夏季)法定节假日除外;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周一至周五下午:15:30-19:30(冬季)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5月1日~9月30日),冬季(10月1日~4月30日)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991-3822657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办理流程图 查看流程图
预约办理 支持
网上支付 不支持
进度与结果查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物流快递 支持
常见问题

问:咨询监督电话?

答:咨询方式:咨询电话:0991-3822657监督投诉方式:邮箱:bt12smzj@163.com

问:受理条件

答:①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师团规划、公墓发展规划;②有筹建公墓的建设用地,公墓选址不在禁止建造公墓区域内;③公墓建设单位为殡葬事业单位,有筹建公墓的必要经费。

监督投诉 邮箱:bt12smzj@163.com

打印     收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