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调解员进行表彰奖励 不收费 支持邮寄 好差评 评价
事项名称 | 对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调解员进行表彰奖励 | ||||
事项编码 | 119913000106318421300081200200001 | 事项类型 | 行政奖励 | ||
实施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司法局 | 实施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
设立依据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六条国家鼓励和支持人民调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人民调解工作所需经费应当给予必要的支持和保障,对有突出贡献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表彰奖励。【规章】《人民调解委员会及调解员奖励办法》(司法部令第15号)第七条 奖励的审批权限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模范人民调解员以及集体和个人的命名表彰,由司法部批准。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优秀人民调解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批准。地(市)、县级司法局(处)表彰的统称先进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先进人民调解员,分别由地(市)、县级司法局(处)批准。 |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网上申请 网上预约 | ||
服务对象 | 个人,法人 | 受理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司法局 | ||
受理条件 | 材料真实,加盖推荐单位印章 | ||||
数量限制 | 无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
法定时限 | 90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4工作日 | 事项主题 | 司法公证 |
办理时限说明 | 自收到材料之日算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情况下,承诺4个工作日内办结。 | ||||
申请材料 | 查看材料 | ||||
联办机构 | 无 | ||||
结果名称和样本 | 先进人民调解委员会暨先进人民调解员 样本下载 | ||||
办理地点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教导旅东路304号第十三师新星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60号窗口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10:00~18:30(全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咨询方式 | 0902-2561003 | ||||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 无 | ||||
办理流程图 | 查看流程图 | ||||
预约办理 | 支持 | ||||
网上支付 | 不支持 | ||||
进度与结果查询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 ||||
物流快递 | 支持 | ||||
常见问题 |
问:可以连续获得吗 答:可以 问:获奖后颁发奖励证书吗? 答:奖励实施部门制做奖励证书并盖章后向获奖者颁发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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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 | 0902-2565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