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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公安机关做好兵团一体化平台“小微 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服务专栏”运行 工作情况

日期: 2020-03-09    来源: 兵团公安局   作者:暂无

一、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办理方面

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的《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要求,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依托新疆兵团危爆物品治安管控平台,办理审批剧毒化学品合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购买许可证,简化办证流程,确保行政审批依法、规范、高效、廉洁实施。

二、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审批方面

一是按照“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依托全国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网上审核发放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二是减轻企业负担,除长途运输及跨地区、师市运输情况外,本地城区、团场内运输烟花爆竹不需要武装押运。

三、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运输保障方面

按照部交管局《关于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道路交通保障工作的通知》和兵团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恢复正常交通运输秩序保障道路交通畅通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师市开通了运输保障服务电话,协调解决路面通行受阻问题、举报阻碍交通违法行为和提供相关政策咨询服务,切实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车辆和货运车辆顺畅通行。

四、道路交通违法业务办理

依托自治区交管12123平台,办理辖区6分(含)以下交通违法处理,确保群众办理方便、快捷。疫情期间对应急运输、民生物资运输车辆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以教育警告纠正为主,原则上不予处罚。对驾驶证逾期未换证或者逾期未审验、机动车逾期未检验且受疫情影响无法办理手续的,不予处罚。

五、其他工作措施

(一)加强相关单位协作配合工作。配合连队、社区及卫生部门测量体温加强登记管理、对外省、辖区外流入人员进行疫情摸排,协助卫生健康部门做好医院、车站、机场、集市等场所人员体温检测工作。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落实好早发现、早预防、早隔离、早救治,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

(二)做好疫情期间医疗秩序维护工作。部署做好定点医院和发热门诊、隔离观察点的医疗秩序安保工作,协助医疗机构做好涉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做好解除医学观察人员的分流护送工作,确保安全抵达居住地。

(三)严查扰乱疫情防控秩序行为。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和疫情有关社会动态,及时查处扰乱正常医疗秩序的行为和疫情期间非法封堵、阻断道路路网的扰乱道路交通运输秩序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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