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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题】第三师图木舒克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告

日期: 2019-04-15    来源: 叶尔羌报   作者:徐思玉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依法惩治黑恶势力犯罪,净化社会环境,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在第三师图木舒克市范围内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现通告如下:
一、受理举报范围
(一)威肋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二)从事民族分裂、宗教极端、暴力恐怖活动的团伙组织、家族黑恶势力;
(三)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团场连队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四)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团场连队、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团霸”、“连霸”等黑恶势力;
(五)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六)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七)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交通车站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八)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九)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十)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十一)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十二)从事网络电信诈骗、非法传销等涉众型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
(十三)各类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
以及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的“保持伞”、“两面人”。
二、举报与奖惩
欢迎广大职工群众积极行动起来,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给予奖励,政法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和安全。
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实施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以及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人员,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并尽快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
三、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
全国举报电话:010-12389
兵团扫黑办举报电话:0991-5988591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扫黑办举报电话:0998-5701022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公安局举报电话:0998-96110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办举报电话:0998-2523884转8546
(二)举报箱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政府、各团场、公安局、以及各团场派出所办公场所内均设有举报箱
(三)邮寄地址
喀什市深喀大道第三师公安局刑警支队 邮编:844000
特此通告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扫黑办
2019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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