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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注销

4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4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事项名称 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注销
事项编码 11990000010628539K200011700200011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实施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设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1998年7月20日国务院令第248号,2010年12月29日予以修改)第九条: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产、专业技术人员和开发经营业绩等,对备案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核定资质等级。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核定的资质等级,承担相应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0年3月29日建设部令第77号,2015年5月4日予以修改)第十一条:……二级资质及二级资质以下的审批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受理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受理条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2022年3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4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五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企业条件分为一、二两个资质等级。 二级资质条件如下: 1.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2.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配有统计人员; 3.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数量限制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时限 4工作日 承诺时限 4工作日
事项主题
办理时限说明 4个工作日
联办机构
结果名称和样本
办理地点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青年路775号兵团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大厅17号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10:00-13:30 15:00-18:30 (冬夏时间一致)
咨询方式 0991-2896502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预约办理 支持
网上支付 不支持
进度与结果查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物流快递 不支持
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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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 0991-96359 0991-289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