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对雷电灾害事故的鉴定
实施机构 第二师铁门关市农业农村局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时限 4工作日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依据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各级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组织雷电灾害调查、鉴定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配合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做好雷电灾害调查、鉴定工作。
办理地址 新疆铁门关市(孔雀西路与利民街交汇处)市民中心二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综合业务专区70号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周一至周五下午16:00~20:00(夏季)。 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周一至周五下午15:30~19:30(冬季)。 夏季(5月1日~9月30日),冬季(10月1日~4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监督投诉 0996-5890352
咨 询 0996-2936067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依据
1 雷电灾害调查鉴定申请表 《雷电灾害调查鉴定申请表》
2 经营许可证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3 身份证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