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职业培训补贴申领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时限 90工作日 承诺时限 1工作日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依据 1.《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8号)第十条:失业保险基金用于下列支出:……(四)领取失业保险 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补贴,补贴的办法和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2.《关于适当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5号)全文。3.《关于东部7省(市)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95号)全文。4.《关于东部7省(市)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32号)全文。
办理地址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百园路189号十二师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综合楼435办公室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8: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监督投诉 监督电话0991-3729516、0991-3729589
咨 询 电话咨询0991-3718173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依据
1 兵团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请表 《关于东部7省(市)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95号
2 职业培训班报备表 《关于东部7省(市)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