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给付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退役军人事务局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时限 90工作日 承诺时限 1工作日
事项类型 行政给付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依据 ;1、《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三十三条“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庭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优待金或者给予其他优待,优待标准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
办理地址 石河子市北三东路1号党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冬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夏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双休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监督投诉 电话投诉:石河子市政府服务热线:0993-12345;石河子市党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投诉电话:0993-2068351 ;石河子市12345政府热线网:http://12345.shz.gov.cn/cns-bmfw-wsbsdt/website/pages/newadd/mayorbox.html
咨 询 电话咨询:石河子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0993-2602210,0993-2602261; 窗口咨询电话政务服服务中心; 网上咨询地址:http://zwfw.xjbt.gov.cn/hdjl/new/tohdjl.jspx?COLLCC=1462363498&tstype=0&areaId=660800。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