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对毛绒纤维经营者隐匿、转移、损毁被纤维质量监督机构查封、扣押物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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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11990500MB1A4117X93660231201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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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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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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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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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依据 |
【部门规章】《毛绒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2020)第二十五条 隐匿、转移、损毁被纤维质量监督机构查封、扣押物品的,由纤维质量监督机构处被隐匿、转移、损毁物品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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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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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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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时限 |
90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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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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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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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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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的行为、种类、幅度 |
第二十五条 隐匿、转移、损毁被纤维质量监督机构查封、扣押物品的,由纤维质量监督机构处被隐匿、转移、损毁物品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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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909-7667315,咨询地点:第五师双河市解放西路2号五师双河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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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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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 |
监督电话:0909-6661319,投诉地点:第五师双河市解放西路2号五师双河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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