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博物馆陈列展览主题、展品说明、讲解词等备案 | ||
实施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法定时限 | 20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4工作日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法定依据 | 【行政法规】《博物馆条例》(2015)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博物馆举办陈列展览的,应当在陈列展览开始之日10个工作日前,将陈列展览主题、展品说明、讲解词等向陈列展览举办地的文物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 ||
办理地址 | 图木舒克市前海西街27号行政服务大厅西区8-9窗口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周一至周五下午16:00~20:00(夏季)法定节假日除外 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周一至周五下午15:30~19:30(冬季)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5月1日~9月30日),冬季(10月1日~4月30日) | ||
监督投诉 | 0998-5701011 | ||
咨 询 | 0998-5701028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依据 |
1 | 申请书 | 法律法规规定 |
2 | 展览主题、展品说明、讲解词等具体内容 | 法律法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