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博物馆陈列展览主题、展品说明、讲解词等备案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时限 4工作日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依据 【行政法规】《博物馆条例》(2015)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博物馆举办陈列展览的,应当在陈列展览开始之日10个工作日前,将陈列展览主题、展品说明、讲解词等向陈列展览举办地的文物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办理地址 图木舒克市前海西街27号行政服务大厅西区8-9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周一至周五下午16:00~20:00(夏季)法定节假日除外 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周一至周五下午15:30~19:30(冬季)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5月1日~9月30日),冬季(10月1日~4月30日)
监督投诉 0998-5701011
咨 询 0998-5701028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依据
1 申请书 法律法规规定
2 展览主题、展品说明、讲解词等具体内容 法律法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