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道路货运运输证过户变更转入转籍转出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交通运输局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时限 19工作日 承诺时限 1工作日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04年4月30日国务院令第406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五条: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分别提交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一)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以外的货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二)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向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三)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无需按照本条规定申请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及车辆运营证。
办理地址 第十四师昆玉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政务服务大厅C21号窗口
办理时间 夏季(5月1日~9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10月1日~4月30日), 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监督投诉 0903-2566224
咨 询 0903-6453202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依据
1 《道路运输证》变更过户丢失补办登记表 根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
2 道路运输证变更报告 《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第十四章
3 原道路运输证 《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第十四章
4 车辆照片 《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第十四章
5 机动车辆行驶证 根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
6 营业执照 根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
7 法人和经办人身份证明 根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
8 授权委托书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八条
9 车辆登记证书 《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第十四章
10 车辆购置证明 《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第十四章
11 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论 根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
12 聘用驾驶员劳动合同 《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第十四章
13 聘用驾驶员协议 《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第十四章
14 聘用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
15 道路运输车辆联网联控核查表 《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第十四章
16 车辆转籍证明 《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第十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