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八十一团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时限 30工作日 承诺时限 6工作日
事项类型 行政给付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依据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二、主要内容(一)补贴对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对象为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有条件的地方可逐步扩大到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的认定标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参照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对象为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有条件的地方可扩大到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或其他残疾人,逐步推动形成面向所有需要长期照护残疾人的护理补贴制度。长期照护是指因残疾产生的特殊护理消费品和照护服务支出持续6个月以上时间。
办理地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双河市八十一团(双桥镇)迎宾路55号便民服务中心一楼3号窗口(民政残联)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3:30,下午:16:00-19:30(冬季、夏季都一样);法定节假日除外。
监督投诉 0909-6882130
咨 询 0909-6880227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依据
1 五师双河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