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博物馆陈列展览主题、展品说明、讲解词等备案 | ||
实施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法定时限 | 10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2工作日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法定依据 | 【行政法规】《博物馆条例》(2015)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博物馆举办陈列展览的,应当在陈列展览开始之日10个工作日前,将陈列展览主题、展品说明、讲解词等向陈列展览举办地的文物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 ||
办理地址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双河市军垦路216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综合窗口86号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 上午10:00-14:00,周一至周五 下午16:00-20:00(夏季)除节假日外;周一至周五 上午10:00-13:30,周一至周五 下午15:30-19:30(冬季)除节假日外 ;夏季(5月1日-9月30日),冬季(10月1日-4月30日) | ||
监督投诉 | 0909-2296561 | ||
咨 询 | 0909-2296875,0909-2296051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依据 |
1 | 备案申请 | 《博物馆条例》(2015) |
2 | 陈列展览主题 | 《博物馆条例》(2015) |
3 | 讲解词 | 《博物馆条例》(2015) |
4 | 展品说明 | 《博物馆条例》(2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