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对测绘科学技术进步的奖励 | ||
实施机构 | 新疆兵团第十三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法定时限 | 364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5工作日 |
事项类型 | 行政奖励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法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六条国家鼓励测绘科学技术的创新和进步,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提高测绘水平。对在测绘科学技术进步中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 ||
办理地址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教导旅东路304号第十三师新星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66窗口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10:00~18:30(全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监督投诉 | 监督投诉电话:0902-2565266 | ||
咨 询 | 咨询电话:0902-2513965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依据 |
1 | 个人或单位优秀事迹介绍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