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对测绘科学技术进步的奖励
实施机构 新疆兵团第十三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时限 364工作日 承诺时限 5工作日
事项类型 行政奖励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六条国家鼓励测绘科学技术的创新和进步,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提高测绘水平。对在测绘科学技术进步中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办理地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教导旅东路304号第十三师新星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66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10:00~18:30(全年),法定节假日除外
监督投诉 监督投诉电话:0902-2565266
咨 询 咨询电话:0902-2513965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依据
1 个人或单位优秀事迹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