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审批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时限 4工作日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四十条规定:设立职业中介机构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后,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未经依法许可和登记的机构,不得从事职业中介活动。2.《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0号)。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应当依法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办理地址 第一师阿拉尔市幸福路南737号行政服务大厅人社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周一至周五下午16:00~20:00(夏季:5月1日~9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周一至周五下午15:30~19:30(冬季:10月1日~4月30日)。 节假日除外。
监督投诉 0997-4675185
咨 询 0997-6377012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依据
1 管理运行制度 《兵团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备案及机构年报公示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11月14日)第九条
2 工作场所照片 《兵团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备案及机构年报公示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11月14日)第九条
3 专职人员花名册 《兵团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备案及机构年报公示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11月14日)第九条
4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兵团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备案及机构年报公示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
5 单位章程 《兵团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备案及机构年报公示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11月14日)第九条
6 营业执照 《兵团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备案及机构年报公示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11月14日)第九条
7 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审批表 《兵团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备案及机构年报公示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11月14日)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