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对护士在执业活动中发现患者病情危急未立即通知医师的;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未依照规定提出或者报告的;泄露患者隐私的、发生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严重威胁公众生命健康的;突发事件不服从安排参加医疗救护的行政处罚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卫生健康委员会 办件类型
法定时限 90工作日 承诺时限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依据
办理地址
办理时间
监督投诉 投诉电话:0909-7696706 投诉地址:第五师双河市机关2号楼西附楼一楼1116卫健委业 务办公室
咨 询 联系电话:0909-2267103 咨询地址:第五师双河市荆楚南苑北门第五师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 法大队办公室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依据